當前,社會上出現了一些打著“征信修復”“征信洗白”等旗號的機構和個人,大肆宣傳可刪除信用報告中不良信息,誤導公眾委托其代理維權,從中牟利。
這種行為不僅無法刪除準確無誤的不良信息,還存在信息泄露、資金損失、涉嫌違法等風險,嚴重損害公眾合法權益。近期,人行已發布《關于防范“征信修復”“征信洗白”風險的提示》明確表示:征信領域不存在 “征信修復” 及 “ 征信洗白 ” 等說法。今天,小編再次提醒大家,謹防“征信修復”陷阱,提高信用意識,通過正規渠道依法理性維權。
一、正確認識“征信修復”風險
1、準確無誤的信用記錄無法刪除。
《征信業管理條例》規定,“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,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;超過5年的,應當予以刪除”。無論是征信機構還是商業銀行等信息提供者,均無權隨意修改、刪除信用報告中展示無誤的不良信息,一旦發現違規修改或刪除的行為,將依法進行責任追究或予以行政處罰。
2、“征信修復”實則借機牟利。
征信系統不存在“征信修復”“征信洗白”等概念。社會上關于個人征信可以修復的說法屬于虛假宣傳,實質是不法分子利用公眾刪除不良信用記錄的迫切心理,以承諾刪除不良信息為由,有的收取高額服務費用后失聯,不僅不能刪除展示無誤的不良信用記錄,還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。
3、“征信修復”潛在風險。
不法分子通常要求提供個人身份證件、聯系方式、銀行卡號等敏感信息,存在個人信息被惡意使用、泄露或買賣的風險,危害人身及財產安全;甚至指使或唆使公眾通過捏造虛假事實、偽造虛假材料,以“非惡意逾期”或“不可抗力”等理由試圖達到“征信修復”目的,可能存在涉嫌違法行為。
二、通過正當渠道依法理性維權
大家應保持高度警惕,切勿輕信參與“征信修復”“征信洗白”,應通過正規渠道依法理性維權。
《征信業管理條例》規定,信息主體認為征信機構采集、保存、提供的信息存在錯誤、遺漏的,有權向征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,要求更正;信息主體認為自身合法權益被侵害的,可以向所在地的國務院征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派出機構投訴,受理投訴的機構應當及時進行核查和處理。
國務院征信業監督管理部門及其派出機構、征信機構或信息提供者受理異議和投訴均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三、關注關愛自身信用記錄
大家應關注自身信用記錄,一旦發現逾期行為應及時還款補救,持續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。
? 大家應提高信用意識,按時足額還款;
? 量入為出,不要過度負債;
? 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及聯系方式,便于及時接收銀行還款提醒、逾期告知通知;
? 重要證件不外借,避免被不法分子冒名貸款;
? 定期查詢個人信用報告,以便及時核查和糾正錯誤信息。